参观须知

一、 参观博物馆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。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、70岁以上老年人凭证件可优先入馆。参观者请自觉从安检门进入。

二、 为保证参观秩序和安全,依据接待能力,实行限量参观。每日上午和下午接待游客均不超过1000人。

三、 基于博物馆藏品举办的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观众可以拍照留念,但请勿使用闪光灯和三脚架。

四、 为保障文物安全,营造文明环境,请观众自觉遵守如下规定:
1.衣冠不整、醉酒、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。
2.推销各类小商品者、散发广告者谢绝入馆。
3.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者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者入馆。
4.身高1.2米以下的儿童须由家长带领参观,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须由亲友陪同参观。
6.参观前请将随身包裹寄存,贵重物品自行保管。
7.外来车辆禁止入内,门前严禁停放车辆。
8.勿在展厅内食用食品、饮料。
9.不准在建筑物上乱刻乱画;不准损坏、攀折树木;不准践踏草坪。
10.不要随意触摸展品或设备设施,不要损坏公物。
11.勿在展区内追逐打闹,推搡拥挤、大声喧哗。
12.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,请勿在馆内吸烟。
13.勿在馆内使用轮滑、溜冰鞋等类似轮式鞋。

五、 本馆遇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时,可根据需要临时闭馆,届时将预先告示公众。

开馆时间:上午8:30-11:30 (11:00后停止入馆),下午2:00-5:00 (4:30后停止入馆)周一闭馆,周一在假期内正常开放。

团体参观须提前预约,预约方式为电话预约(电话:0537-3412967)。